阳新县第三届莲花湖端午龙舟大赛活动
方 案
(初审稿)
一、主办单位:中共阳新县委宣传部
二、承办单位: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
三、协办单位:阳新县体育发展中心
阳新县聚力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湖北巨力传媒有限公司、湖北长征传媒有限公司
黄石市龙舟协会、阳新新阳网
四、比赛时间:2019年6月中旬(暂定)
五、比赛地点:阳新县莲花湖
六、比赛项目:22人龙舟400米直道竞速赛
七、参加单位:各镇区龙舟队(约24支)
八、赛事流程:
时 间: 6月中旬(暂定)
7:30 参赛队伍准备就绪
8:30 举行开赛仪式
一、暖场演出
二、县领导致辞
三、县领导为参赛龙舟点睛
四、县领导宣布活动开幕
9:00 比赛正式开始
11:00 比赛结束
11:20 举行闭幕式
九、赛事机构:
下设综合协调组、竞赛活动组、安全保卫组、新闻宣传组。
综合协调组:
由县政府办、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,负责赛事活动的总协调工作。
竞赛活动组:
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,协调县园林局、县供电公司做好赛事的具体竞赛组织、保障和开闭幕式工作。
安全保卫组:
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负责,协调公安、人武部、消防大队、兴国镇、城东新区、应急管理局、信访局、城管执法局、城东新区城管执法局、卫健局、协同开展赛事安全保卫工作。
整个安保工作分四片区域,分别是:
第一片区域:草坪剧场周边区域、苍浪亭周边封锁区域即(比赛起终点和开幕式区域)由公安局(特警)负责。
第二片区域:草坪剧场至苍浪亭对岸沿线区域由兴国镇负责。
第三片区域:草坪剧场至喷泉广场区域由城东新区负责。
第四片区域:草坪剧场至苍浪亭水岸沿线区域由城管执法局、城东新区城管执法局负责。
新闻宣传组:
由宣传部牵头负责,组织县融媒体中心、今日阳新等其他平面媒体、新媒体对赛事进行宣传报道工作。
十、具体分工
政府办:负责赛事协调,组织召开赛事筹备会议,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参与赛事筹备工作。
宣传部:牵头负责赛事组织工作,协调各单位、新闻媒体参与赛事组织与宣传报道工作。
政法委:负责牵头组织赛事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及信访维稳工作。
公安局:负责执行赛事安全保卫、交通管制工作。具体负责交通管制、治安秩序及各个观看区域的治安、突发事件处置工作,确保观众文明观赛、安全观赛。
应急管理局:负责协助制定活动应急预案、协调指挥应急专业队伍,衔接人武部、消防大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。
信访局:负责组织队伍开展赛事期间的的信访维稳工作。
文化和旅游局:负责制定比赛规程、比赛队伍组织、比赛技术筹备、裁判组织培训、赛场布置以及开闭幕式的组织等工作。
兴国镇:负责派出100人对所管控相关区域现场进行安全秩序维护工作。
城东新区:负责派出100人对所管控相关区域现场进行进行安全秩序维护工作。
城管执法局:负责联合城东新区城管执法局派出100人对所管控相关区域进行安全秩序维护工作。
卫健局:负责制定疫情防控方案、提供救护车2辆、医护人员6名,其中4名上救生艇。
城东新区城管执法局:负责开展赛事沿线卫生清理、占道、摊贩治理工作,对竞赛活动开展的宣传相关工作给予支持,协助配合城管执法局对管控区域进行安全秩序维护工作。
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:负责协助文旅局开展水面管控(深度控制1.8-2.2)、配合做好航道布置工作(提供航道水深测试及航道布置船只1条)、工作人员车辆物资准入。
县人武部:负责提供途中裁判工作艇1只、宣传拍摄艇1只、机动艇1只、并提供开艇人员。
县消防救援大队:提供救生艇2只、并提供开艇及救生人员。
县融媒体中心:负责赛事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比赛起终点区的竞赛使用摄像机2台。
团县委:负责赛事活动志愿者的招募与管理工作,配合安保、竞赛部门参与安保竞赛等相关工作。
供电公司:负责配合县文旅局做好开幕式用电(莲花湖草坪剧场)开闭幕式会场使用发电车、机器设备,确保供电相关保障工作。
参赛各镇区:负责做好龙舟大赛参赛队伍的组织和稳定保障工作。
十一、组织实施
1、 5 月 21日由县政府办牵头,召开龙舟赛工作协调会,5月31 日下午16时在比赛现场组织召开第二次工作协调会。参赛各镇区分管领导、政法委、宣传部、公安局、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、文化和旅游局、体育发展中心、兴国镇、城东新区、人武部、消防大队、信访局、卫健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城管执法局、融媒体中心、园林局、城东新区城管执法局、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。
2019年阳新县第三届莲花湖端午龙舟大赛
赛事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 中共阳新县委宣传部
二、 承办单位: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
三、协办单位 :阳新县体育发展中心
四、比赛时间:2019年6月中旬(暂定)
五、比赛地点:阳新县莲花湖
六、比赛项目:22人400米龙舟直道竞速赛
七、竞赛办法:
(一)除本规程规定外,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制定的
2014年版《龙舟竞赛规则》。
(二)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。各队可自带划桨,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,颜色一致。
(三)比赛采用固定式舵。
(四)比赛采用坐姿。龙舟上的十排划手座位,必须是每排座位坐2名划手。否则比赛成绩无效(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减员的参赛队伍,经裁判长同意,在中间4排双人一排的划手座位上减少人员方可参加比赛)
(五)比赛设4条赛道,根据报名情况,可采取预赛、半决赛和决赛方式进行。
(六)比赛采用直接淘汰制,按报名代表队分小组参赛,每小组4支代表队,取前两名进入半决赛,半决赛按成绩分组,每小组4支代表队,取前两名进入决赛,决赛4支代表队共1组,直接决出前六名。
(七)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、教练和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;参赛队比赛的赛道、舟号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。裁判员在检录处通知比赛抽签后,如不到检录处抽签的参赛队,可由裁判员代理抽签。由此产生赛道、舟号的好坏,由不按时到检录处抽签的参赛队自己承担(抽签是选择赛道、舟号的最终公平标准)。
(八)各队须统一比赛服装。
(九)参赛运动员须当年自行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,证明身体健康后,再报名参加比赛和训练。且具有无协助游泳200米以上能力。
(十)参赛运动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。所有运动员必须穿好救生衣参加比赛。比赛期间出现任何人身安全事故,责任自负。
(十一)各参赛队自备直角三角形大、小队旗各1面。大队旗高1.5米、宽1.8米。小队旗高0.6米,宽0.8米。大、小队旗颜色不限,面料不透光,双面印有×××(×镇龙舟队,如一镇多队时为×镇×村)龙舟队,文字均由左至右书写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获得比赛前六名的队伍分别获奖金6000元、4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、500元。并颁发奖杯、奖牌和证书。其余名次颁发“优胜奖”。另设优秀组织奖一名、体育道德风尚奖一名,颁发奖杯。(所有获奖队伍必须是参加完所有规定比赛,且遵守赛事组委会纪律的队伍)。
九、报名时间、方法:
(一)报名时间: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。
(二)报名方法:1、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8岁,不超过60岁周岁,舵手和鼓手除外,(比赛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)。
2、各队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人(可兼运动员),鼓手1人、舵手1人、划手20人,替补队员1人,每队只准25人。
3、凡本县(镇)的单位均可报名组队参赛,参赛运动员须为阳新籍,参赛时凭身份证和保险单、一周内核酸健康证明、免责书经检录后方可参加比赛。
4、将填好的参赛报名表、队伍简介、个人相片(电子版附带姓名)发至:1446995266@qq.com邮箱。
联系电话:13545533737联系人:朱志红
十、比赛纪律:
1、比赛前2小时所有队伍必须抵达赛场,做好赛前准备。
2、各参赛队伍要坚决服从裁判指令,配合做好取齐、检录等相关工作。
3、比赛开始后各参赛队伍不得抢道、攻击谩骂其他队伍,违反者立即取消该队成绩及今后比赛参赛资格。
4、比赛发令后,抢航的队伍成绩加五秒,予以处罚。
5、比赛裁判判决为最终判决,不得再提出抗议。
6、破坏比赛秩序、不服从判决、闹事的队伍一律取消成绩以及今后比赛参赛资格。
7、15分钟内不到场参与检录的队伍,取消参赛资格。
8、各队参赛运动员须凭身份证、人身意外险保险单及免责责任书参加检录,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比赛,各队领队备好身份证、保险单以及原件和复印件,以防丢失。
9、各队运动员不得在赛区乱丢垃圾,专人负责收集。
10、运动员上舟必须穿着救生衣。
11、所有参赛队员必须自觉执行反兴奋剂规定。
12、所有参赛队员经组委会资格审查后,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。
十一、领队教练会:
领队、教练协调会定于2021年5月 24 日9点在县文化和旅游局举行,宣布比赛相关事宜,抽签分组,并签订免责书,请各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准时参加会议。
十二、日程安排
6月 2 日:裁判长报到,下午召开领队、教练员
和裁判长联席会议。
6月 3 日:上午裁判员培训及实习,代表队熟悉比赛场地,下午开幕式彩排。
6月 4 日:开幕式、预赛、半决赛和决赛、颁奖仪式,颁奖仪式完后离会。
十三、其它
各参赛队交通和食宿费自理。
十四、仲裁和裁判
仲裁委员会:由赛事主、承办方等有关人员担任。
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湖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。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十五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本赛事组委会所有。未尽事项另行通知。